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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权威人士谈首例围棋媒体官司:这不算侵权

  • 2004-08-20 20:56:42|admin|0
  法律权威:这不算侵权   杨立新,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,博士研究生导师,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三组(债权组)审判员、一组(婚姻继承组)审判组长;后调往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任检察员,历任处长、厅长助理、副厅长、厅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。2001年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,任北京大学法学院、国家检察官学院等兼职教授。   杨教授在了解中国围棋媒体第一桩名誉侵权案后,他说,如果仅仅是“让先”一说即构成名誉侵权的话,那他觉得这个理由不是很充分。这里,彭时佳只能说是吹牛,说大话,算不上诽谤和侮辱。   杨教授特地对构成名誉侵权的两个关键词“诽谤”和“侮辱”进行了一番解释:无中生有,捏造事实,恶意地中伤对方,具有伤害对方名誉的故意,使对方的社会道德评价降低。杨教授说,对名誉的侵害要达到非常严重的地步,才构得上是名誉侵权,像彭时佳那句话,就只能说是狂妄。   杨教授说,贬低对手,抬高自己,给自己以自信,这在体育竞技界是很普遍也很正常的现象,像中国和伊朗足球赛之前,伊朗说“不进中国队四个球不算及格。”这就是一种大话;再比如,奥运会中一些运动员表现不佳,有人生气地骂他们“笨”、“白吃饭”等等,也属于一种正当评论,构不上名誉侵权。彭时佳既然以前赢过龚涛,那么彭时佳说“让他先”,顶多也只能说是在口头上,抬高自己的水平而已。   作为中国民法权威,杨教授说,公民的权利意识要提高,公民的名誉权要保障,但也需要引导,不是什么都可以构得上名誉侵权,如果名誉权过于宽泛的话,那于社会来说也是一大灾难,社会不能允许。   杨教授最后表示,围棋是一大传统文化,下棋的人应该更宽容,生活中不是什么都必须通过法律来解决,而且法律也解决不了生活中那么多的问题。